發(fā)布時間:2015-01-15 瀏覽量: 來源:安徽日報
記者1月14日從省國土資源廳獲悉,,我省從2月9日起將正式實施領導干部耕地保護責任離任審計制度,,市、縣(市,、區(qū)),、鄉(xiāng)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任期屆滿或因調任、轉任,、免職,、辭職、退休及其他原因離開該領導崗位,,必須由審計機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guī)對其任期內耕地保護職責履行情況進行審計。
日前,,省國土資源廳,、省審計廳聯(lián)合印發(fā)《安徽省領導干部耕地保護責任離任審計辦法(試行)》,明確將政府主要負責人履行耕地保護第一責任人的制度建設和執(zhí)行情況,、土地管理責任體系構建和落實情況,、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相關指標執(zhí)行情況,、土地整治項目實施情況、土地征遷程序及被征遷農民的補償安置情況,、土地專項資金的收支情況,,列為重點審計內容。
根據(jù)此辦法,,審計機關將以領導干部任職期間本地區(qū)耕地保護相關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為基礎,,依法依規(guī)進行審計監(jiān)督,,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耕地保護職責過程中存在問題所應當承擔的直接責任、主管責任,、領導責任,,區(qū)別不同情況作出界定,促進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guī)、盡責,。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審計,、國土資源管理等部門將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認真運用耕地保護離任審計結果,,督促整改,,強化問責,加強土地管理,,落實耕地保護責任,。